各位毕业生校友: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一)申报条件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11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11月15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4年10月2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5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申报流程
1.请学生于10月20日前按照附件2的流程完成基层就业申报。
2. 学院将于10月24日前完成线上审批流程:
3.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4.学校完成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毕业生们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申请。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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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