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旨在支持自愿来华开展研究工作的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国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以下3个层次: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二)资助领域
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信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1.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 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关键词”;
3.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交叉科学部受理代码T01-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部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申请代码详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资助强度
资助资金为直接费用。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万元/年/项。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0万元/年/项。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80万元/年/项。
(四)资助期限
1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1)取得博士学位6年以内(2017年1月1日后取得);
(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4)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1)取得博士学位15年以内(2008年1月1日后取得);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4)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5)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4)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同层次项目仅能获得1次资助。
(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正在承担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三)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四)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五)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
(六)《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语言:英文或中文。
3.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报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项目申报协议书。该协议书须使用协议书模版(附件1. Agreement-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协议),申请人本人签字后由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注意:科研管理部门章、二级学院章等无效)。申请书封皮显示的Nationality须与申报协议中申请人的国籍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当前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须在获资助后随计划书一并提交。
(3)涉及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参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5. 填报路径: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后,选择“RFIS Application”,选择“外国学者(RFIS)”角色,在菜单栏点击“Application and Acceptance”-“RFIS Application”进入申请界面;点击“New Proposal”,选择“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或“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或“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选择普通类或交叉类,点击进入填写,首先选择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Application for Scientific Departments (A-H)”或“Application for Department of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s(T)”,然后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依托单位需在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前完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上传工作,并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以上依托单位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
我校申报需在3月8日前提交系统进行审核,并于3月15日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婷,沈薇,孙姝娜
电话:+86-10-62325793/ 62328949/ 62327001
传真:+86-10-62327004
Email:fis@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附件: Agreement-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协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1月19日